買方,即買受人,是指買賣合同中約定支付價金的人。在不同的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術語也有所區別,如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具體稱為購房人,在日常商品的購買中稱之為消費者,在《服務合同》中稱之為接受服務人,但是無論是何種術語,其享有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是相同的。
在買賣關系中,買受人與出賣人居于平等的地位,雙方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買受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包括支付價款、按規定接收標的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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