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是指對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其中考試設立了《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不同的科目。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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