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審計流程如下:
1、接受業務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執業準則的規定,審慎決定是否接受或者維持客戶關系和具體審計業務。
2、有計劃的審計工作。計劃不周不僅會導致審計程序的盲目執行,而且無法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影響審計目標的實現,還會浪費有限的審計資源,增加不必要審計成本,影響審計工作效率。
3、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審計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作為在財務報表層面和認知層面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基礎。
4、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注冊會計師應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包括實施控制測試(必要時或決定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5、完成審計工作,編制審計報告。按照相關審計準則做好審計完成階段的工作,并根據獲得的各種證據,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形成適當的審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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