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重組事項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事項。
其中企業法律形式改變指企業注冊名稱、住所以及企業組織形式等的簡單改變;債務重組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股權收購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控制的交易;資產收購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合并指一家或多家企業將其全部資產和負債轉讓給另一家現存或新設企業,被合并企業股東換取合并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最后實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依法合并的情況;分立指一家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的企業,被分立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最后實現企業依法分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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