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業務準則如下:
1、注冊會計師應當恪盡職守,處理會計事務獨立、客觀、公正。
2、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定業務,應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
3、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
4、執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利益關系,應當規避。
5、注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執行審計、會計業務不相關的業務和職務。
6、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響,客觀對待相關事務。
7、執行會計職權時保持誠信,堅守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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