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二階段即是綜合階段,考一門科目,分為兩卷,即《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和《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其考試科目并未對考生做出有效期限制,考生可以自行安排時間參加某一年度的綜合階段考試。
考生通過綜合階段全部科目的考試后,可以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考生將全科合格證丟失或損毀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但是考生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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