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稅是明清時期作為商稅外的一項附加稅種,要求凡商民貨物入鄉鎮市集的,無論貨物的貴賤高低,以及不管能否賣出貨物,都必須從中抽分征稅,隨著朝代的更替,落地稅也在不斷地變更其性質和內容,如清朝時期落地稅逐漸并入了厘金的內容,再后來逐漸并入了營業稅的征收內容。
隨著我國的稅制改革,早已取消了落地稅的課征。目前我國的稅項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關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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