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回購協議方式借款的原因如下:
1、回購協議借款是銀行推行負債儲備管理的有利工具之一,尤其是大銀行喜好用回購協議調整儲備金頭寸;
2、回購協議所獲借款無需提交儲備金,這就降低了回購協議借款的實際成本;
3、由于回購協議下有政府債券等金融資產作擔保,資金需求銀行所付的利息稍低于同業拆借利率;
4、回購協議的期限彈性佳。回購協議的期限雖多為一個營業日,但也有長達幾個月的,而且雙方可簽訂連續合同。在協議不產生異議的情況下,協議可自動展期。因此,回購協議為商業銀行提供了一種比其他可控制負債工具更容易確定期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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