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居住證積分高技能人才職業、工種目錄》的要求,取得cpa資格的考生落戶上海地區必須取得120分的積分,考生的cpa資格可視為《目錄》中所規定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并取得100分的積分,考生需要再取得20分的積分后即可提交資料申請落戶。
關于上海地區落戶辦理的流程和考生應當提交的資料,可以通過咨詢上海市各個地區的人才服務中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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