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印花稅是指對簽訂的借款合同征收的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借款合同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拆借)之間因發生借款業務時所簽訂的合同。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印花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0.005%),借款合同印花稅應以合同所列明的借款金額為基準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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