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
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多項資產構成),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能產生共同的現金流入,必須放在一起才能賺錢,各項資產沒有單獨的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資產組一經確定后,在各個會計期間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果由于企業重組、變更資產用途等原因,導致資產組構成確需變更的,企業可以進行變更,但企業管理層應當證明該變更是合理的,并應當在附注中作相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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