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經營是所有者或出租人將生產資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經營方式,租賃經營的內容包括企業中的固定資產,企業生產資料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以及對職工的管理指揮權。
租賃經營的出租人指國家授權企業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門,代表國家行使企業的出租權,租賃經營的承租人指承租經營企業的個人、合伙承租及全員承租確定的廠長、承租企業派出的廠長。
租賃經營的對象包括土地、廠房、設備等,若對象為企業,一般分為三類,一類是經營性虧損或微利企業;一類是經營風險適中的企業;一類是規模較小的企業,如商業、服務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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