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審計項目回避以下三種親屬關系:
1、夫妻關系,夫妻關系是血親關系和姻親關系的基礎和源泉,它是親屬關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屬親屬回避的主要內容之一。
2、直系血親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法律上講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聯系的親屬,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種是指本來沒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等,如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系。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旁系血親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親。所謂三代,就是從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數三代以內,除了直系血親以外的血親,就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實際上就是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與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謂近姻親,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兒女的配偶及兒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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