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其他應收款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企業員工失職造成損失而向員工收取的賠款或企業發生意外損失而向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
5、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6、預付賬款轉入;
7、購買股票后應收的包括在股票價格中的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者在“投資收益”中計入);
8、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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