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四種客體:物、行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
1、物: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人類勞動創造物,如建筑、機器;財產,如貨幣及各類有價證券。
2、行為:作為行為,如運輸旅客;不作為行為,如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合同的客體是不得從事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或執業活動)。
3、人格利益:公民或組織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的肖像、名譽、尊嚴,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科學著作、文學藝術作品、專利、商標等。
法律關系是指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是社會關系的一種特殊形態。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