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買賣的作用為對沖作用,它比普通單邊股指期貨的買賣風險要小。在同類型期貨合約而不同月跨期買賣時,因價格趨勢相同而對沖作用更明顯。所以進行跨期買賣可以避免突發性劇烈波動時的巨額損失。因為跨期買賣風險小,所以它需要的保證金比單邊期貨買賣的保證金少。
跨期買賣就是在同一個市場上,同時買入或賣出不同月期貨合約的行為,具體做法是用不同月份間的價差進行反向交易,以獲取收益。跨期交易者所關注的只是合約價格在各交易月的相對變動情況而非其絕對傾向。外匯期貨合約本質上就是標準化的遠期外匯合約,所以可以用遠期匯率來取代期貨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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