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基金的設立模式如下:
1、政府出資建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的“官辦模式”。官方出資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公信力強,公眾基于對政府的信任而對存款保險體制更有信心。
2、政府和銀行業界共同出資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半官辦模式”。該種模式的代表國家有日本、比利時、荷蘭等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等。
3、非官方的銀行業協會創辦行業存款保險基金的“民辦模式”。該種模式的代表國家有德國、法國、瑞士等。
4、統一的和分類的存款保險基金模式,該種模式可簡化投保銀行在會計和財務報告方面的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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