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是專門用于繳納出口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一種繳款書。它與通用繳款書的區別在于它多了一聯收據聯和少一聯存根聯,增設的收據聯作為出口企業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的證明,由納稅人轉給購貨的出口企業,其他各聯用途與通用繳款書一致。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
稅收專用繳款書是納稅人直接向國庫經收處繳納稅款時使用的憑證。它既不能用于直接或委托代收現金,也不能用以征收其他財政收入或地方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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