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辦理現金收付,審核審批相關單據;
2、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
3、認真登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
4、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
5、審核報銷憑證。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出納與會計的主要區別是會計是管賬的,出納是管錢的。出納只能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不得進行其他賬目登記工作,而會計不能管理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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