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票據行為有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票據行為是指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進行,以發生、變更和消滅票據關系,確定和實現票據上的權利和義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它是最基本的票據行為,其他票據行為必須在出票行為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并簽章的行為。只有商業匯票才存在承兌。保證,匯票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特定的票據債務人能夠履行票據債務的票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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