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式記賬法和復式記賬法的主要區別有四個方面:
1、復雜性方面:單式記賬是一種比較簡單、不完整的記賬方法,復式記賬是從單式記賬法發展起來的一種比較完善的記賬方法。
2、記錄方式:單式記賬對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中進行登記,各賬戶之間沒有嚴密的對應關系,賬戶記錄也不可能相互平衡;而復式記賬則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記錄(即作雙重記錄,這也是這一記賬法被稱為“復式”的由來)。
3、效果不同:單式記賬不能全面反映資金運動的來龍去脈,也不便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而復式記賬各賬戶之間客觀上存在對應關系,對賬戶記錄的結果可以進行試算平衡,并有助于檢查賬戶處理和保證賬簿記錄結果的正確性。
4、適用范圍:很少有單位采用單式記賬方法,復式記賬方法目前被廣泛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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