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跌價準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并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即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將每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其可變現凈值逐一進行比較,按較低者計量存貨。其中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兩者的差額即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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