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稅方法,又稱簡易征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核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后稅負過高,對特殊的行業采取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指的是計算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計稅方法適用范圍是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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