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業務審計的內容包括:
1、儲蓄業務是否貫徹執行鼓勵和保護人民儲蓄的政策精神,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吸收存款;
2、銀行在辦理儲蓄業務的過程中是否堅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有無強迫儲蓄、阻攔取款、少計利息和透露存款人儲蓄數字的情況;
3、銀行對單位存款是否加強管理,屬于現金管理的單位是否已經向銀行開立賬戶;
4、儲蓄業務核算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業務核算資料是否完整并得到妥善保管;
5、儲蓄利息的計算是否準確、手續是否齊備、提前或逾期的存款利率是否按有關規定計算;
6、銀行是否對存款的資金來源進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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