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不可以帶草稿紙,考場上監考老師會分發草稿紙給考生,如草稿紙不夠用可以向監考老師申請新的草稿紙。一般考場會提供筆,考生也可自行攜帶藍或黑色鋼筆、簽字筆、鉛筆、直尺等工具,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如若考生攜帶了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生交卷退場的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需注意的是,考生在草稿紙上書寫的所有答題結果一律視為無效,草稿紙在考試結束后一律不得帶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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