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第三天考《會計》、《稅法》、《經濟法》這三科的第二場考試,考試地點安排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考區。
根據考試規定,參加《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四個科目考試考生人數較多,考點和機位相對緊張,為優化考點和機位資源,擬在部分考區對《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等四個科目安排兩場考試。財政部考辦將根據報名及機位準備情況統籌安排考生參加相關場次的考試,每位考生只允許參加同一科目的一場考試,請考生務必按照準考證上載明的場次和時間參加考試。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