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副高級經濟師要求如下: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甘肅省副高級經濟師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考試考一門科目,即《高級經濟實務》。該科目下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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