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白酒消費稅稅率為20%,但白酒消費稅采用從量與從價復合計征方式進行征收,因此除20%的比例稅率外,還有定額稅率,為0.5元/斤(或500毫升)。具體計算白酒消費稅應納稅額體現在以下公式中:
白酒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白酒消費稅是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相關稅費。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其中,糧食白酒是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青稞等各種糧食為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后,采用蒸餡方法釀制的白酒。而薯類白酒是以白薯、木薯、馬鈴薯、芋頭、山藥等各種干鮮薯類為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后,采用蒸儲方法釀制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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