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試卷滿分是140分。初級經濟師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兩門科目考試滿分均為140分,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總分的60%,即合格標準為84分。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區執行的是單獨劃定的分數線,比如如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自治區、四省涉藏州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等地區,這些地區的合格標準低于全國統一標準。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