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的考試題型一致,即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綜合分析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題型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分析題;《涉稅服務實務》的題型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綜合分析題。
稅務師五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40分,合格標準為84分。稅務師的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應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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