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管理業務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具體地說,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涉及的是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活動。因此,明確出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是做好出納工作的起碼條件。出納人員應嚴格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會法規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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