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和初級會計都要繼續教育。根據規定,考取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自取得合格證書第二年開始繼續教育。不僅如此,只要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都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第二年開始繼續教育。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90學分,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可折算為90學分,等于免去當年的繼續教育。
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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