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視同該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并以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
采用追溯調整法時,政府會計主體應當將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調整最早前期有關凈資產項目的期初余額,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并調整;涉及收入、費用等項目的,應當將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調整受影響期間的各個相關項目。
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是指按照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最早前期各個受影響的凈資產項目以及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應有金額與現有金額之間的差額;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是指按照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各個受影響的項目變更后的金額與現有金額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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