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工作具體包括:
1、貨幣資金核算:辦理現金收付;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
2、往來結算:辦理往來結算;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
3、工資結算:執行工資計劃;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從廣義來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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