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立權人是指出售買入期權的數量大于自己實際擁有的相應數量股票或期貨的期權合約立權人。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以事先規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合約。
關于差額立權人,若一個投資者發出了出售20手買入期權的指令,按常規20手期權指令對應的是20000股股票,而實際上該投資者只有15000股此種股票,即其中有5手期權屬于裸期權的情況。對于從事此種行為的交易者,就是所謂的差額立權人。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