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報名告知承諾制方式是指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應試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應試人員的制度。
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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