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售股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虧損時做反向)
2、轉出原計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或貸方)
貸:投資收益(或借方)
企業持有的股票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出售股票時應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核算,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按股票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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