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第二次意見是指,某公司不是注冊會計師的現行客戶,而該公司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前任注冊會計師在運用會計、審計、報告或其他準則或原則處理有關情形和交易的情況提供第二次意見。如果注冊會計師應客戶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見,可能產生不利的影響。
注冊會計師被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見時,具體防范措施包括征得客戶同意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在與客戶溝通中說明注冊會計師發表專業意見的局限性,以及向前任注冊會計師提供第二次意見的副本。
注意:如果客戶不允許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考慮所有情況后決定是否適宜提供第二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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