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平倉指的是投資者作為義務方持有頭寸并買入期權,或作為無義務方或者減少義務倉的過程。可申報頭寸不超過持有的義務倉頭寸。在買入平倉時一般要求交易者選擇“備兌優先平倉”方式,并且規定交易者只能單項持倉,即只能持有權利倉和義務倉。
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建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一份期貨合約相當于簽署了一份遠期交割合同。
將原期貨合約沖銷,以結清期貨交易并免除到期實物交割義務,其方式是一筆等量且反向的期貨交易。將已經售出的合同買回來或者將已經買進的合同賣出去的現象稱為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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