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中,契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于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契稅指的是國家在土地、房屋發生權屬轉移的時候,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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