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屬于資產的備抵科目,屬于負資產,增加記貸方。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指由于固定資產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或處置固定資產時,應通過“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會計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減值準備。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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