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計算年限的時間一般在參加工作、擔任審計相關工作崗位之后起算。此外,離開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后工作年限的計算視為結束,具備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則合并計算。取得規定學歷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全日制學歷及非全日制學歷皆可。
同時審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用人單位應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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