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MPAcc復試條件如下:
1、在MPAcc全國聯考中,聯考成績達到國家線且同時滿足院校招生分數線;
2、資格審核通過。
MPAcc考試有初試和復試兩階段。初試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的筆試,包括《管理類綜合能力》、《英語二》兩個科目,管理類聯考滿分200分,英語(二)滿分100分。復試則采取筆試、面試結合的形式,最終綜合考慮初試、復試、個人經歷和工作業績進行錄取。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英語能力測試、綜合能力面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由學校自命題,將在初試之后進行,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具體復試內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由復試學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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