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級經濟師論文要求如下:
1、公開出版經濟著作(主要編著者,下同)1部,以及在專業刊物(CN或ISSN刊物,下同)發表論文(獨撰或第一作者,下同)1篇以上;
2、在專業刊物發表論文2篇以上;
3、在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宣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寫的論文2篇以上,單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過3人(含申報人),其中選為主送論文的需本人獨立撰寫;或在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省級學術會議宣讀并獲獎的論文2篇以上;
4、在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
深圳高級經濟師考試設有《高級經濟實務》一門考試科目,考生需要取得該科目的合格成績,并結合上述論文發表要求以及評審要求,通過評審即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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