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額在貸方。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時,按照銷售額與規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銷售有因果連帶關系的價外收費都應看作是含稅銷售額,即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計稅。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優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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