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缺勤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可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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