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交易的主體分賣方和買方,賣方包括產金國的采金企業、從事空頭交易的投機商、為解決外匯短缺和支付困難的各國中央銀行、擁有黃金要拋售的團體或個人,買方包括以黃金作為原料的工業企業或商業企業、從事“多頭”交易的投機者、為增加官方儲備的各國中央銀行、為保值或投資的購買者。此外,部分國際性的金融組織(如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等)、黃金經紀人也是黃金交易的主體。
黃金交易的客體包括各種成色和重量的金條、金幣、金絲和金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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