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關業務的發生需要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企業,應當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以及“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在確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應當借記“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科目;企業在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應當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中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采用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其適用稅率的檔次也不同,稅率包括7%、5%、1%的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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