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職稱考試考三科,考試科目分別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參加會計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會計中級資格證書。
會計中級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通過會計中級職稱考試的報考人員,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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