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預算法和滾動預算法的區別:
1、優點不同
定期預算法:能夠使預算期間與會計期間相對應,便于將實際數與預算數進行對比,也有利于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
滾動預算法:通過持續滾動預算編制、逐期滾動管理,實現動態反映市場、建立跨期綜合平衡,從而有效指導企業營運,強化預算的決策與控制職能。
2、缺點不同
定期預算法:以固定會計期間(如1年)為預算期,在執行一段時期之后,往往使管理人員只考慮剩下時間的業務量,缺乏長遠打算,導致一些短期行為的出現。
滾動預算法:預算滾動的頻率越高,對預算溝通的要求越高,預算編制的工作量越大;過高的滾動頻率容易增加管理層的不穩定感,導致預算執行者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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